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遏制高价彩礼、低俗婚闹等 河北将全面推行婚俗改革******
遏制高价彩礼、低俗婚闹等陋俗
河北将全面推行婚俗改革
本报石家庄2月1日电 (记者史自强)近日,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文明办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婚俗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全面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断优化婚姻管理服务,通过政策引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律礼互动,到2025年,全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经常化,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相互攀比、低俗婚闹等婚嫁陋俗得到有效遏制,人情、宴请、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全社会呈现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新风新貌。
根据意见,河北各地将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加强婚俗文化研究,强化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到2025年,50%以上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俗文化墙(廊)。同时,大力推行节俭操办婚嫁事宜,探索制定约束性措施,创新开展婚庆服务,扎实开展破除婚俗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省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专职工作人员与婚姻中介、爱心人士相结合,构建多维婚恋服务平台,提供公益性婚恋交友服务。将依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务输出协议机构和创业孵化基地,对有技能培训、劳务输出愿望和有创业意愿、培训需求的农村大龄未婚青年,提供就业创业帮扶。此外,还将深入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据了解,河北各地将建立健全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合力推动婚俗改革。加强对婚俗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引导鼓励部分县、乡、村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各地将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定期或不定期对婚俗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保证婚俗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开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