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深汕小漠国际物流港口岸正式开放******
本报深圳1月4日讯(记者杨阳腾)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4日举行小漠国际物流港口岸开放及汽车滚装出口首航仪式,意味着深圳新增了一个外贸深水良港。据了解,小漠港为粤东地区泊位等级最高的多用途公共码头,是深圳港“一体三翼”战略布局中的东翼港区。
“近年来,小漠港在海关、边检、海事等单位的支持下,相继完成开港运营、设立华南集装箱调运中心、开通盐田港—小漠港驳船专线航班等重要任务。”深圳市盐田港集团董事长胡朝阳表示,盐田港集团将进一步发挥小漠港作为合作区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将深圳港东翼打造成为行业领先、全国一流的汽车产业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据统计,2022年深圳港集装箱年吞吐量再创新高,突破3000万标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处处长董燕泽表示,深圳将进一步加强产业端与物流端联动,向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现代化港口城市迈进;以全球领先的港航产业为基础,推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合作区正以‘打造世界一流汽车城’为总引擎,聚焦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和产业链群项目建设,奋力打造成为万亿元级汽车产业高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王延奎表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成为小漠港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小漠港的平台上加速形成全球新能源汽车“产、运、销汽车全产业生态链”,实现现代物流业与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的高度融合和协调发展。合作区将持续完善港口相关配套设施,营造港区优质高效的通关环境;聚集各方资源要素,创建辐射全国、通达全球的汽车物流通道,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增添强劲动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