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仲音:三年抗疫,中国答卷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年抗疫,中国答卷经得起历史检验
仲 音
今年春节期间,全国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6.8%;全国出入境人员超287万人次,同比增长120.5%;全国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2%,与2019年春节假期相比年均增长12.4%……今年春节是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的第一个春节,1月3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国整体疫情已进入低流行水平。一个个火热的数据,生动注解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有力印证了我国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正确性。
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中国制定疫情防控政策的首要考量,也是衡量疫情防控成效的重要标准。回顾三年抗疫,从突发疫情应急围堵,到常态化疫情防控探索、全方位综合防控;从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到大上海保卫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因时因势不断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先后印发十版防控方案和十版诊疗方案,随着条件的逐步具备相继出台二十条优化措施,推出新十条优化措施,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牢牢掌握了抗疫的战略主动权。三年来,我们经受住了全球五波疫情流行冲击,有效处置了百余起聚集性疫情,成功避免了致病力较强的原始株、德尔塔变异株的广泛流行,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是正确的、科学的、有效的。
防疫关乎生命,发展关乎生计。如何统筹处理好二者关系,考验智慧与治理水平。三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走出了一条精准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之道。数据是最客观的说明: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2%,是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4%,超过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预期;2022年,我国经济总量突破121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快于多数主要经济体。三年来,我国经济保持4.5%左右的年均增长,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保持领先。近期,多个国际组织纷纷表示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前景,认为中国有望成为拉动2023年世界经济增长的“火车头”。可以说,我国抗疫和发展的成绩完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新冠疫情是百年来全球发生的最严重的传染病大流行,是整个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三年来,中国尽己所能助力各国抗击疫情,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风雨同舟的中国行动:向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供应超过22亿剂新冠疫苗,向153个国家和15个国际组织提供数千亿件抗疫物资,向34个国家派出抗疫医疗专家组。在全球抗疫最吃劲的阶段,中国成为全球抗疫物资供应的大后方,为世界各国抗击疫情提供了坚实保障。这是共克时艰的中国贡献:进博会、服贸会、消博会、广交会等“四大展会”年年举办,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持续增加,出口国际市场份额连续14年居全球首位,21个自贸试验区覆盖东西南北中,海南自贸港扬帆起航。三年来,中国坚持“团结抗疫和复苏经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在同国际社会团结抗疫的同时,以自身开放合作为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世界经济复苏注入强劲动力。
坚持就是胜利,团结就是胜利。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我们战胜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最大程度守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穿越疫情的阴霾,今日中国正在释放出发展的巨大活力、前行的强大能量。三年同心抗疫,中国这份非凡的抗疫答卷,成绩殊为不易,世人有目共睹,历史必将铭记!
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