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别两年回归!深圳宝安马拉松3月19日鸣枪起跑******
中新网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卞立群)记者从赛事组委会获悉,2022深圳宝安马拉松定于3月19日7:30在宝安海滨广场鸣枪起跑,赛事报名已于3日上午10:00开启,将于15日18:00结束。
深圳宝安马拉松路线图。赛事组委会供图。据介绍,2016年,首届“宝马”凭借专业的赛事组织和良好的赛事口碑,一举斩获中国田协“铜牌赛事”称号。2017年,越级晋升为中国田协“金牌赛事”。2018年,“宝马”作为“奔跑中国”的收官站,蝉联中国田协“金牌赛事”殊荣。2019年“宝马”再次获评为中国田协“金牌赛事”,并向世界田联“铜标赛事”发起冲击。
2020年受疫情影响,世界田联将从原有的“白金标”“金标”“银标”“铜标”四级标牌赛事体系,调整为“标牌赛事”“精英标牌赛事”和“白金精英标牌赛事”三级体系。“宝马”虽停办了两届,但依旧凭借高规格的办赛标准和优质的赛事服务体验,2021年、2022年获评“精英标牌”赛事行列。
2022“宝马”是荣获“精英标牌”赛事后的首次回归,全马路线在原有基础上再次升级,路线规划涵盖了产城、人文、景观等多维度的考量。“新赛道、新体验”,从“湾区之光”摩天轮启程,途经临海大空港、揽胜凤凰山、毗邻石岩湖,穿越700年鎏金岁月,跑向宝安中心区。沿途风光旖旎、飞鸟翔集,将“山”与“海”有机串联,处处彰显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处处书写着“三城”建设的无限精彩。
据悉,选手可通过2022深圳宝安马拉松官方网站(shenzhenbaoanmarathon.com)、公众号“深圳宝安马拉松”或“数字心动”APP进入报名系统,报名程序为:注册/登录→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确保报名信息完整、真实、无误后提交)→在线支付报名费→公布抽签结果(预计2月23日10:00发布,未中签选手退还报名费)→公布参赛号码。
据了解,本届赛事由中国田径协会技术认证,广东省田径协会指导,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主办,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承办,广州博润体育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赛事设马拉松及半程马拉松两个项目,总规模18000人,其中马拉松8000人,半程马拉松10000人。(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