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春节回家过年,“我的年夜饭”你期待吗?******
中新网北京1月14日电(刘越)大年三十“吃”一宿,大年初一扭一扭。这个兔年春节,你的年夜饭准备整点啥菜色?
饺子馒头年年有“鱼”,大虾猪蹄排骨烧鸡。北京的炸丸子,上海的八宝饭,两广一家老小围坐“打边炉”,东北挨家挨户狂炫“铁锅炖”,川渝的麻辣香肠油汪汪,山东的糖醋鲤鱼甜带酸……嘿,琳琅满目的全是硬菜!也是,大过年的,谁和你保温杯里泡枸杞,燃烧我的卡路里?
不过有一说一,我泱泱中华地大物博,年夜饭一户一味,完全不重样好伐?说到这里,可能许多网友已经按捺不住了,武汉伢子端着肉糕鱼糕上场,河南妮儿展示“八大碗”,湖南、江西、贵州、新疆的朋友们也纷纷踊跃发言。此时一位广东的靓仔路过,“打什么边炉,我们吃白切鸡的喔!”
既然大家的分享欲这么强烈,那么,欢乐春节“我的年夜饭”活动,了解一下?
号外号外!由文化和旅游部指导,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主办的2023年“欢乐春节”来啦!欢乐春节“我的年夜饭”征集活动也已正式启动!该活动由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中国新闻网主办,腾讯微信视频号承办,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协办,新浪微博提供平台支持。在1月14日—23日期间,境内外网友、海外华侨华人、留学生等均可通过腾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发布#我的年夜饭#话题、故事、图像、视频等系列产品!
你可以分享年夜饭中的中国美食制作过程及工艺——
“爸妈,让我来给你们露一手!”
“好咧儿子,你做个松鼠鳜鱼吧!”
“松鼠?什么松鼠……”
“……我看你像松鼠。”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杨华峰 摄你可以介绍、展示传统春节习俗及海外过春节的场景——
“女儿,新年快乐!你一个人在国外也要好好吃年夜饭哦!”
“知道了妈,我正和外国室友一起包饺子呢,猪肉大葱馅的,可香啦!”
“那老外吃得惯咱们的饺子吗?”
“妈,那你可太不了解外国人有多爱吃饺子了,你女儿能虎口夺食全靠当年高中冲食堂的经验……”
你还可以回忆与众不同的春节年夜饭经历,讲述年夜饭中的中外文化交流故事等——
“交警叔叔,新年快乐!你们辛苦了,这是我们家蒸的年糕,可好吃了!”
“谢谢宝贝儿,叔叔有阿姨送过来的年糕,你回家的时候要走斑马线,注意安全哦!”
资料图。蒋云庆 供图是不是觉得脑海中的各种创意、回忆、吐槽欲都已经喷涌而出?那就快来参与吧!方式非常简单,在使用微信视频号发表相关视频时,于“活动”一栏输入“我的年夜饭”并选择即可参与,也欢迎大家带#我的年夜饭 话题发布短视频,或带#我的年夜饭#话题发布微博,我们一起记录你的春节味道!
此外,该活动从1月14日开始陆续发布各领域名人明星录制的#我的年夜饭#相关主题短视频。你可以和多位重磅神秘嘉宾一起分享年夜饭,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最最最重要的是,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将在中国新闻网官方视频号进行展播,还有机会出现在中国新闻网微信公众号上!朋友,你的爸妈能不能在这个春节成为“别人家的爸妈”,红遍亲戚朋友圈,就靠你了!
让我们红尘作伴,吃得白白胖胖。观众朋友准备好了吗?来晒出你的年夜饭吧!(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