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茶饮频推消费新体验******
记者 孟刚
近年来,新茶饮市场发展迅速,各企业致力于用高品质茶叶、牛奶、水果等原料持续推出优质、健康的创新产品,并通过品牌联名等活动为消费者带来全新的茶饮体验。为了保障原料品质,部分企业深入供应链上游,对原材料的供应、运输等全流程设置了严格的品质标准和要求,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消费升级。
新式茶饮不断被推出
根据艾媒咨询及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测算,2022年新茶饮行业市场规模超过2900亿元,同比增长5.1%;在门店数量方面,2022年全国约有45万家门店。市场规模快速发展的背后,是新茶饮行业持续进行优质消费产品与服务供给,推动产品迭代与创新。
产品上新是新茶饮品牌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多元、丰富的新产品能够不断刷新消费者的认知、满足消费者需求,收获话题和人气。公开资料显示,部分新茶饮头部品牌几乎“周周上新”,如推出季节限定款、活动限定款产品,或是进行旧产品升级、口味改良、原材料升级等。
随着行业蓬勃发展和竞争加剧,新茶饮市场已显现出细分品类趋势,其中果茶品类受欢迎度较高,多数品牌都推出了水果类茶饮。除了葡萄、桃子、草莓等常见水果外,部分新茶饮企业还尝试使用桑葚、石榴、柿子、李子、青提、橄榄、杨桃、蓝莓等水果作为原料,为消费者带来特色茶饮产品,推出后深受消费者喜爱,讨论热度居高不下。
茶叶作为新茶饮产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杯饮品的口感和品质。随着产品不断迭代,以红茶、绿茶、乌龙茶为主的传统茶基底逐渐呈现细分化趋势。例如,从小众“破圈”到成为爆款单品的潮汕单枞“鸭屎香”,让行业看到了小众茶叶的创新想象力和市场潜力;以山茶花为茶底的系列饮品备受关注,各大品牌纷纷推出山茶花元素饮品。此外,狗牯脑茶、水金龟、半天妖、碎银子、六堡茶、新玉花茶、青观音、白芽奇兰等也被茶饮品牌开发制作成奶茶或果茶。在品类覆盖上,新茶饮茶原料逐渐从以红茶、乌龙茶为主,逐步拓展至传统六大茶类(绿茶、红茶、黑茶、白茶、黄茶、乌龙茶)均有涉及。
跨界合作丰富消费体验
近年来,新茶饮品牌尝试推出联名产品和活动,一次次为消费者带来惊喜。例如,2022年6月,喜茶联合电视剧《梦华录》出品方推出联名活动,以剧中“紫苏饮子、茶百戏”等饮食文化、茶文化为基础,推出两款新产品。2022年春节,奈雪的茶将非遗文化与茶饮相结合,以“手握虎杯,如虎添威”为主题,将非遗彩绘剪纸作品呈现在饮品杯上,推出“CUP美术馆”之“非遗在今天”。通过跨界合作推出联名产品,借助双方原有的品牌认知产生新的化学反应,进一步扩展新茶饮品牌用户群体,提升销量。
除了推出高品质产品,新茶饮品牌还通过品牌内容创造、门店空间设计等形式,为消费者带来不一样的购物体验。2022年,多个品牌充分结合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IP推出品牌活动,打造中式门店空间,为消费者提供全新的中式消费体验,同时也以崭新的形式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部分新茶饮品牌还创新推出了文创产品,通过出售本子、徽章、盲盒、茶杯、衬衫、挎包等周边产品,增加品牌厚度,品牌独有的文化属性成为年轻人愿意穿在身上、背在身上来表达自己的文化符号。
艾媒咨询认为,不同于过往单一的现制饮品,新茶饮联名产品色彩丰富、颜值高,通过独特的设计包装承载国风文化、二次元文化等,为用户带来新鲜感和分享欲,具备潮流属性。同时,新茶饮品牌在店面设计上也花费了不少功夫,极力打造适宜聚会、交谈的“第三空间”,社交属性明显。
中国食品行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新茶饮品牌通过联名可以更好地贴合年轻消费者的兴趣点,由于联名涉及到产品和配方创新,也使得品牌不断创新升级。
标准推动产业供应链发展
新茶饮包含奶茶、果茶等多类产品,新茶饮持续创新研发以各地农产品为原料的茶饮新品,通过品牌效应及采购规模,帮助原料产地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智研咨询及编制组数据估算,2022年新茶饮行业采购上游茶叶原料超过20万吨,直接带动茶产业一产增值超100亿元。
在原料需求不断扩大的同时,上游散户生产分散经营和下游原料标准化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新茶饮品牌也开始反向渗透茶原料供应链,持续对茶叶、水果种植、加工等环节进行严格要求,通过自建和甄选基地、搭建全链路品控体系等方式,从源头把控原料质量标准,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范化发展。如喜茶制定了《示范基地种植管理规定》,对基地的日常管理提出了近20条管理要求;奈雪的茶在广东潮州凤凰山、福建南平建瓯均已建立茶叶原料生产基地,茶原料品质升级进一步加快。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副研究员陈富桥认为,在消费端,新茶饮通过更便捷、更年轻的产品,让越来越多年轻人了解茶、爱上茶;在供应端,新茶饮通过原料开发、标准制定,推动上游生产体系迭代升级。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首席科学家尹军峰指出,新茶饮让中国茶上游的技术、产品和消费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推动了行业升级,也为传统中国茶做了消费者培育,吸引消费者来喝茶,通过融合传统茶饮的方式培育消费者喝中国茶。从这个角度来讲,新茶饮对“茶文化”的贡献非常大。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资料图片)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依法分类管理重在确保燃放安全
□ 本报记者 陈磊
2022年12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称,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月21日至1月28日、2月5日,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在此之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外发布称,上海市外环线以外区域,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之外,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通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通州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更早些时候,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也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有媒体统计,随着群众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声增多,目前已有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3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上位法,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时间及允许燃放的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地更为普遍的做法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解释说,对于烟花爆竹,政府进行规制有其历史必然性。目前各地通行的“禁燃令”就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起初,政府考虑到人们的接受程度,根据安全原则,试行“限燃令”,即在一些城市进行限定燃放区域和限定燃放时间的试点,在人们逐渐适应“限燃令”之后,再施行零燃放的“禁燃令”。
杨建顺认为,从“限燃令”演变为“禁燃令”后,立法者所预留的特殊处理规则被忽略了,这种“一刀切”的零燃放措施,实际上将传统习俗之燃放烟花爆竹归为彻底禁止之列。时间久了,过春节静悄悄了,年味儿也淡了些,难免引发人们非议。
在杨建顺看来,目前多地允许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实质上就是对向往“人间烟火”的民意民情的回应,也是对规制烟花爆竹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如此回应民众呼声的做法,体现了法规所规定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综合施策、分类管理的理念,有助于弘扬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增强“烟火气”。
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张帅梁教授分析称,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背后,是对我国绵延上千年过年仪式中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回归和文化的传承,是回应群众过年期间期待平安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回应,也是基于对我国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客观认识,更是对作为我国重要产业和就业领域的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支持。
在张帅梁看来,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虽是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的“小事儿”,但也是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对“禁燃令”的松绑,有效地解决和回应了群众诉求。同时,这也是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落实。
目前,我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法规层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力。
杨建顺分析认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制度为背景。法律法规的这种授权规定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遵循了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理念。特别是《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设置的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目的在于确保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
杨建顺说,这就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适时把握“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决策、决定和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保障举措支持的背景下,告别零燃放的“无菌社会”,充分体味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的滋味儿,欢欢喜喜迎除夕、过春节、闹元宵。
张帅梁说,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各有不同情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之处,各地亟待解决的问题与需求也不尽相同。投射到立法领域,就需要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基本前提下,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因地制宜,因应施策。
“是‘禁’是‘限’,需要各地根据环境质量、财产安全、百姓诉求等因素的现实情况,以及解禁后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事故等进行有效研判,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制。”张帅梁说。
那么,具体来说,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管理如何把握“禁”“限”边界呢?
杨建顺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限放”和“禁放”的问题,而且是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的全过程安全保障问题。这就要求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规制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他呼吁,就烟花爆竹燃放这个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合理地运用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限放”和“禁放”的裁量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他建议,一般而言,要行使好该裁量判断权,可以参考把握如下标准:城市区域倾向于禁放,农村区域倾向于限放;人员聚集密度大的区域应当禁放,人员稀少非聚集性的区域倾向于限放;高楼大厦密集区域应当禁放,非高层建筑的区域倾向于限放;威力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禁放,威力不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限放。至于“高危险性烟花爆竹产品”,宜从生产环节把好规制关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查处并公布了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例如,2023年1月1日1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广化派出所发现并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现场查处9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2023年元旦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
对此,张帅梁认为,放松“禁放”,不等于完全解禁。在放松“禁放”的地区,人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有限度的。边界就是相关地方法规与规章确定的燃放时间地点与幅度,限度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违反规则、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法治日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