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百万中小企业可免费注册国家顶级域名 行动方案公布******
中新网1月16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吴涛)16日,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主办的互联网基础资源赋能百万中小企业数字化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本次“行动”将在未来两年内,为10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CN”和“.中国”国家顶级域名免费注册服务和隐私保护服务。
发布会现场。中新网记者 吴涛 摄在发布会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还表示,将降低IPv6地址的申请和使用费用,并以优惠价格提供主机、建站、邮箱等互联网应用产品和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实现“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发展”等多重发展目标,紧跟数字化进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二级巡视员廉莉在发布会上指出,数字化转型是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必然选择。本次“行动”为破解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共性难题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思路。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曾宇表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合19家国家顶级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共同推出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基础资源赋能百万中小企业数字化行动,宗旨是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转得起、用得上、出效益”,维护中小企业权益。
曾宇还表示,本次“行动”要坚持创新引领,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推动示范引领,释放中小企业转型潜力,形成数字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党委委员胡安磊详细介绍了“行动”具体方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将为国内中小企业免费提供100万个国家顶级域名和隐私保护服务,降低IPv6地址的申请和使用费用,参与行动的19家注册服务机构将为中小企业提供价格优惠的云解析、企业邮箱、SSL证书、云服务器、DNS解析产品、网站建设、注册局安全锁、企业信息化方案、知识产权保护、官网智能平台、安全防火墙等互联网应用产品和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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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